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55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光伏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吴忠市利通区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光伏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宁夏利通区光伏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 利通区中核200MWp 光伏复合发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30’59.65”,N37°37’15.95”,拟建场址总占地面积约7500亩,总建设规模为200MWp。场址地形相对较平坦,局部略有起伏,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本项目为利通区中核200MWp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0MWp,一次性建成。根据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及规划进度,并结合相关区域电网结构等因素,初步拟定其接入系统方案为:本项目新建1 座110kV 升压站,汇集场内35kV 集电线路并升压后,以1 回110kV 送出线路接至板桥变330kV 变电站。 1.3 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含组织审查),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路劲踏勘、路劲及塔基占用土地征用、清赔,线路架设等),以及项目备案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环评、地灾、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水保、环保等专项手续办理,施工内外部协调等等。 (2)送出工程包括接入点板桥变接入间隔的协调,设备检查、实验、试验、调试及安装、升级更换等。 (3)协调包括但限于项目各级政府、村集体、村名等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土地征用、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返送电操作协调及费用支出等。 (4)本项目所有材料的采购、卸货、场内运输(包括二次搬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辅助工程及现场协调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送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等工作,送出线路塔基占地及线路通道协调、手续办理、赔偿及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2.2 工期: 2020年11月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调试,具备送电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3年内(2017-至今)至少具有5个110kV及以上等级送出线路施工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一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出线路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一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出线路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5.1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5.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 100055 联系人:王凯文、焦继庆 电话:+86-10-63349286/9365 Email:wangkaiwen1@cntic.gt.cn jiaojiqing@cntic.gt.cn 户名: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49357516632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 (4)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5.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统一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该平台报名手续,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本次项目报名。在注册和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电子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服务部门,021-61592300。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7:00,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签收快递或当面递送的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