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7年4月20日
招标编号:0706-17400002N010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鹤浦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集散式汇流逆变升压一体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17年4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集散式汇流逆变升压一体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宁波汇能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作为本工程项目业主。本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峙龙塘农田上方,为农光互补项目,总计利用农田面积约900亩,总装机容量30MWp。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集散式直流智能防雷汇流箱、集散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内部集成计量级高精度数字式交直流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_不要求采用独立的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干式升压变压器、中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基于20英尺标准海运集装箱(平柜和高柜均可)的2MW预装式集散型逆变升压一体机单元、光伏区测控一体机等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质检、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所供设备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含通信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0日完成全部供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散式汇流逆变升压一体机生产制造商,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 逆变器设备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4) 近三年(2014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0日)集散式汇流逆变升压一体机实际发货量不低于200MWp,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 逆变器须满足最新的GB19964-2012的标准要求(需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复印文件)。
6) 逆变器须采用双路冗余供电方式;逆变器直流母线需要具备对地绝缘监测功能,可实时在线监测正、负母线对地阻值,并通过通讯上传至监控系统;
7)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或邮寄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止,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层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5)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2)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
联系人: 王凯文、朱冬
电 话: 010-63349286、63349141
邮 箱: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传 真: 010-63373746
邮政编码:100055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3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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