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标人:您好!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2012-2016)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或总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正本、合同正本备查。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1个总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或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或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评定。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2016)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近三年(2013-2015)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参见投标人格式承诺书)。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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