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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财务共享一期开发及配套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26【字号:

招标公告

 

日期:2016726

招标编号: 0706-16400002N054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财务共享一期开发及配套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财务共享一期开发及配套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财务共享一期开发及配套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公司”),是中核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111月注册成立,是集团公司八大专业板块之一,是非核新能源产业开发建设的专业化平台,专门从事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随着汇能公司的高速扩张,分支机构不断增加,财务数据无法实时有效的进行集成、财务信息无法实现在不同层面的整合与共享。由目前汇能线下纸质报销、预算人工控制、大额资金审核转为线上报销审核支付。建立统一的费用控制报销系统,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报销标准;加快审批周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是汇能公司这次招标费控系统的总体需求。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共享理念的预算控制系统、费控报销系统、资金系统、影像系统的软件开发测试供货、相关配套硬件供货(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网财务系统、中核汇能有限公司OA系统之间的配套接口的开发,所有系统应用培训,成员单位的现场安装、调试,所有软硬件集成工作,售后服务(运维)及技术支持、维修(期限暂定为两年)。

进度要求:201610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016111日本部及试点单位开始试运行。

201711日本部及所有成员单位正式运行。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如是事业单位则无注册资本金要求,但应提供相关开办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软件开发商,具有近三年(2013-2015)用户数1000人及以上规模类似财务共享系统业绩不少于5

4)、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8)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邮寄/现场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726日至201682日止,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扫描电邮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元,大写:人民币1000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822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9、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人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

联系人:王凯文、朱冬

电话: 010-6334928663349141

邮箱: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传真: 010-63373746

邮政编码: 100055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3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