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2月16日
招标编号:0706-15400002N104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新建项目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买方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6年2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服务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核汇能所属风电场及光伏电站新建工程施工、调试直至试运行通过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三通一平)。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计划):2016-2017年度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三个50MW等级及以上风、光电场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或邮寄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3日止,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层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2)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2)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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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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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冬、王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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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10-63349141、63349286
邮 箱: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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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10-6337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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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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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3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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