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8月18日
招标编号:0706-15400002N097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下属成员单位2015-2016年度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监造项目招标
招标内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下属成员单位2015-2016年度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监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下属成员单位2015-2016年度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监造项目
1.2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下属成员单位2015-2016年度风力及光伏发电设备监造,监造范围包括:风电主机、叶片、塔筒、主变、箱变及光伏逆变器、组件等设备。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监理方将策划并实施风电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在由供应商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理及进度管理工作。必须满足:采购阶段,核实所有材料和设备清单,并检验是否符合认证要求;制造阶段,监控和检验制造商及其他承包商的质保、质控行为。
监理方将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设备及相关文件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提交给业主方为止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和进度管理。
项目地点:中核汇能各所属单位电场
工期:至2016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资格和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检总局和发改委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监理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具备相应的设备监理合格资质,投标方须具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颁发的新能源领域相关设备监理甲级资质均可,投标方应具有新能源项目的实际监造经验,近两年(2014-2015)累计有至少100MWp风电主机及光伏组件设备监造业绩。
(4)投标方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方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未被重大诉讼或仲裁。
(6)投标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应具有一定类似设备的实际监理经验,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完成注册,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投标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配置专业监理人员,并提供拟参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简历、业绩。
(8)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的要求,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9)招标方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0)投标方应与招标方无任何隶属关系和监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关系,确保公正、独立。
(11)监理方不得聘用与被监理设备制造厂有任何关系的人员作为监理工程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2107
邮编: 100055
联系人:王凯文、朱冬
电话:+86-10-63349286/9141
传真:+86-10 63373746
Email: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人民币):778350034460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421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