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6-15400002N031
开标时间:2015-03-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内容: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5年2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项目名称: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逆变器战略采购招标
2.2 招标范围:中民新能2015年度第一次逆变器战略采购,总规模1GW,共分为十个包件,每个包件100MW。其中包件01-07为集中型500kW逆变器,包件08-10为组串式逆变器(单台规格不超过50kW)。
每个采购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直流配电柜(含独立的高精度数字式直流电度表)、并网逆变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2.3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
3.1 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b)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c)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d)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e) 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逆变器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及其代理人,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及其代理人;
f) 如投标人为制造厂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实力雄厚,有足够能力全面、快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
g)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代理商为国内实力雄厚的、拥有足够赔偿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公司;
2)针对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国内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小于20人;
3)出具所经销制造厂商的符合上述对制造厂商要求的资质、信誉、业绩等证明文件;
4)具有制造厂商授予的经销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2 业绩要求
a) 投标逆变器2013~2014年,国内单次供货10MW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实际良好运行业绩不低于500MW(单次供货10MW以上),同时,在供货业绩中至少具备2个20MW以上的单次供货并良好运行的业绩。
b) 投标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3.3 资质要求:
a) 投标逆变器需具备完整、清晰的金太阳性能认证(CQC、CGC证书均可)、TUV安全认证(IEC 62109)、TUV电磁兼容认证(IEC 61000-6-2、IEC61000-6-4)认证证书及其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b) 投标逆变器必须具备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要求的低电压穿越功能,并具备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的正式认证报告。
3.4 其他要求
a)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无效。
b) 质保期不小于5年。
c)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并年检合格(如需),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分为十个包件,每个包招标文件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交付。标书购买费用如通过电汇方式请在汇款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包件编号、款项用途(标书款)以及投标人的详细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注: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2011、2012年度及201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c)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不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9:00-16:00,节假日除外
4.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100055
电子邮箱:cmnebidding@cntic.genertec.com.cn
电话:+86-10-63349431
传真:+86-10 63373746
联系人:邹峻峰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人民币):349357516632
6、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03-09 10:00
5.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发布,两者不一致时以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发布内容为准。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