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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1-19【字号:

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9

招标编号:0706-14400002N064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招标采购

招标内容: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 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招标采购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潍坊滨海开发区北部羊口盐场内,由中海油新能源潍坊滨海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场一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385米塔筒(三段塔筒及基础环)以及内附件等。具体供货设备和数量见技术规范书中的设备供货范围” 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2)服务等工作。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部羊口盐场220kV中海油潍坊风电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2 交货期:

基础环2015320155

塔  筒2015420156

(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塔筒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及供货商,并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具有近两年(2012~2013)国内200套及以上塔筒设备的实际供货业绩;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9)、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5119日至20151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2107

邮编: 100055

联系人: 朱冬、王凯文

电话:+86-10-63349141/9286

传真:+86-10 63373746

Email: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wangkaiwen@ 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人民币):778350034460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5)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5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人: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投诉联系人:何海玲

    话:010-88417176

        箱:jb@cnnchn.com.cn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人:中海油新能源潍坊滨海风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