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4年10月20日
招标编号:0706-14400002N052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保定唐县东庄湾40MWp(1期22.5MWp)光伏发电项目全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 2014 年 10 月20 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为本次招标人,负责保定唐县东庄湾40MWp(1期22.5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终期规模为40MW,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2.5MW。本工程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向东北出线接入13km外的白合110kV变电站35kV侧。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各类设备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每吨公路单价)、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中压电缆、低压电缆、光伏专用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及附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
1.3 工程工期和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最晚不得超过2014年11月30日。
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唐县大洋乡东庄湾村南。
交货地点: 35KV开关站地面交货。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力电缆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证书;
3)近二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2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4)投标人拟投标的光伏组件产品应具有三年及以上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2012年或2013年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500MWp且2012年至2013年单晶硅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200MW,,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组件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拟投标的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6)投标人拟投标的逆变器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7)光伏并网逆变器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
8)2012年至2013年逆变器实际发货量不低于400MWp,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9)逆变器须满足最新的GB19964-2012的标准要求(需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复印文件)。
10)逆变器须采用双路辅助电源冗余供电方式;逆变器直流母线需要具备对地绝缘监测功能,可实时在线监测正、负母线对地阻值,并通过通讯上传至监控系统;
11)投标人拟投标的电力电缆产品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10MWp及以上大型光伏电站的实际供货并良好运行满一年的业绩
1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传送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5 日止,上午 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层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扫描电邮/邮寄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 年 11 月 10 日 10:00 (北京时间)。
2) 接收标书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
联系人:王凯文、朱冬
电话: 010-63349286、63349141
邮箱: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zhudong@ cntic.genertec.com.cn
传真: 010-63373746
邮政编码: 100055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3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