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6-14400002N050
招标内容:
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深圳机场二期5MWp和上洋污水厂2MWp项目大型逆变器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 投标逆变器近三年,国内单次供货10MW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实际良好运行业绩不低于300MW(单次供货10MW以上),同时,在供货业绩中至少具备2个30MW以上的单次供货并良好运行的业绩。
6) 投标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7)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逆变器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及其代理人,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及其代理人。
8) 如投标人为制造厂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a)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b)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c)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d)实力雄厚,有足够能力全面、快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
9)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a)代理商为国内实力雄厚的、拥有足够赔偿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公司;
b)针对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国内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小于20人;
c)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d)出具所经销制造厂商的符合上述对制造厂商要求的资质、信誉、业绩等证明文件;
e)具有制造厂商授予的经销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多家代理商同时代理一家公司进行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无效;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无效;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14) 逆变器成套设备质保期不小于5年。
15) 投标逆变器需具备完整、清晰的金太阳性能认证(CQC、CGC证书均可)、TUV安全认证(IEC 62109)、TUV电磁兼容认证(IEC 6、IEC6)认证证书及其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逆变器必须具备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要求的低电压穿越功能,并具备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的正式认证报告。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100055
联系人:鲁晓萱、王鹏、王凯文
电话:+86-10-63349164/ 9048/ 9286
传真:+86-10 63373746
Email:luxiaoxuan@cntic.genertec.com.cn
wangpeng1@cntic.genertec.com.cn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 号:349357516632(人民币)
(3)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2011、2012年度及201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c)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e) 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 10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仟 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 100 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1907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二期5MWp和上洋污水厂2MWp项目大型逆变器采购。
1.2 项目概况:
中广核深圳机场二期5MWp分布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环境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本期项目中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机场建筑分布在三个区域,包括新货运站B1屋顶、新货运站B3屋顶、光伏车棚。电站建设规模为5MWp,本期接入系统的光伏容量为B1 货运站2942.5kWp,B3 货运站1859kWp,车棚光伏容量100kWp,接入110kV 机场站供电区域。光伏系统所发电量通过升压并入机场10KV 母线至电网,供应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用电,自发自用,根据机场用电负荷情况,供电不足时由电网补充。
深圳市上洋污水处理厂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办田心社区兔岗岭,服务范围包括坪山新区的坪山、坑梓办事处以及大工业区,目前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天,规划截污干管总长度197公里,主要包括三洲田水、碧岭水、大山坡水、赤坳河、墩子河及石井排洪渠等截污干管。
2、 招标范围
深圳机场二期5MWp和上洋污水厂2MWp项目直流配电柜(含独立的高精度数字式直流电度表)、并网逆变器、兆瓦房单元等。
投标方的工作内容包括:直流配电柜(含独立的高精度数字式直流电度表)、并网逆变器、1MW兆瓦房单元等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光伏并网逆变器额定功率500kW。
详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