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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祥连云港2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8-15【字号:

招标编号:0706-14400002N041

开标时间:2014-09-0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内容:

连云港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祥连云港2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祥连云港2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采购。

1.2 项目概况:

中祥连云港2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浦南镇,工程共建设光伏发电容量 20 MW。新浦区位于连云港中部,北纬34°30~34°42′、东经118°57~119°27′之间,为连云港中心城区,东南与连云区接壤,南靠海州区,西邻东海县,北与赣榆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毗连,全区总面积416.77平方公里。

本项目为生态农业并网发电项目,在农业种植同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本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 20 MWp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以及相关农业种植配套设施。

全站合建综合房一座、配电室一座,110kV的升压站一座,一条110kV出线接入系统。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设计:根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主变、电缆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

3)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4)送出线路:负责整个项目送出线路(含临时接入及永久接入系统)的设计、采购及施工、送出线路的征地及相关补偿、相关调试组织验收工程等工作;

5)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征用全部建设场地(含接入系统征地),负责建设期间征用施工场地及临时用地的征地相关补偿、土地整理,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完成本项目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全部建设管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及当地工农关系,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符合生态农业种植配套要求、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6)总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江苏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江苏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保证取得江苏省电网有限公司并网质量监督和检查站的并网报告,江苏电监局资质中心并网许可证和发电许可证,并就工程建设在电监局进行备案工作。

7)其他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等。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2 工期要求:

    20141231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并网发电。

    详细进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并具有如下资质、业绩之一: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且具有新能源发电行业设计总包业绩;

  b.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总体并网调试经验。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4)招标人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8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100055

联系人:鲁晓萱、王鹏、王凯文

电话:+86-10-63349164/ 9048/ 9286

传真:+86-10 63373746

Emailluxiaoxuan@cntic.genertec.com.cn

 wangpeng1@cntic.genertec.com.cn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349357516632(人民币)

3)购买标书时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

b) 20112012年度及201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c)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

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9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1907会议室。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业主名称:连云港中祥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