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新闻出版总署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新闻出版单位印刷机项目
招标编号: 0706-12410008N001
开标时间: 2012年2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饭店二层视频会议室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从2012年2月2日起到2012年2月22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日期: 2012年2月2日
1.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新疆新闻出版单位印刷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经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且已落实。
2. 本次招标将完成下表中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一览表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终用户 | 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1 | 报纸轮转印刷机 | 2台 | 新疆日报社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采购合同签订并接到用户指令后100个日历日 |
2 | 高速对开五色胶印机 | 2台 | 新疆新华印刷厂和新疆新华印刷二厂 | 采购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 |
3 | 对开四色平版胶印机 | 1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 采购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 |
4 | 彩色数码印刷机 | 1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 采购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 |
3. 合格投标人
1)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的、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企业均可投标。
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包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唯一授权书。
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应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都不得在本包中同时投标。
6)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本包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 投标人应提供2009年至今所投同类设备在国内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同类设备客户清单及联系方式备查。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2年2月2日起到2012年2月22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联系人:陈轶、孟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邮编:100055
电话:0086-10-63349368、63349323
传真:0086-10-633736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3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