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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01【字号:

采购人名称: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委托招标单位: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将完成“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下的密钥管理服务器、磁盘阵列、管理终端、磁带库、千兆防火墙、交换机、网络入侵监测预警系统、VPN设备、防病毒系统、电磁屏蔽机柜、双机热备软件、备份软件、数据库软件、密钥管理系统、密码机、SAM卡发卡机、SAM卡等货物的交货、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招标和投标均以标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招标编号:             0706-12410008N002  

开标日期:              2012年02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02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层多功能厅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北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21日起到2012221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本项目联系人:         孟瑶、陈轶    联系电话:  010-63349323/9368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  

1、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规划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都不得在本包中同时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事业单位除外);  

(3)投标人所提供的密码产品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型号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和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不是自己生产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条款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3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