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委托招标单位: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将完成数据共享平台服务器的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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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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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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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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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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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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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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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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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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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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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投标以标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招标编号: 0706-11410008N056
开标日期:
2011年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三层会议室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北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从
2011年11月01日起到
2011年11月22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本项目联系人: 孟瑶、陈轶
联系电话: 010-63349323/9368
合格的投标人:
1、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
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按照投标邀请获得招标文件的供货人。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13、本次招标的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4、自200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且不得转包。
其他内容: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3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