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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广东海事局内河AIS 岸台系统完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4-29【字号:

1.             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天津/上海/广东海事局内河AIS 岸台系统完善工程项目三个标/包的设计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并委托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面向有关专业国内合格的投标人。

2.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天津/上海/广东海事局内河AIS 岸台系统完善工程项目三个标/包的设计分别提交密封投标。

3.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各标/包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  具有国家主管机构颁发的下述任意一项资质:

Ø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

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 甲级

Ø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甲级

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 甲级

4).  过去五年有五个以上(含五个)成功完成类似项目或行业内项目的设计经验;

5).  本项目项下三个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与上述三个标/包中的一个、两个或全部标/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4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账号:800100148208094001

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1519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无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项下几个标/包的投标,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附有总计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7.             兹定于 2011519日北京时间10:00,在招标机构的办公地点的会议厅进行公开开标。如有变化,招标机构将在开标日前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届时请贵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天津海事局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

联系人:黄朝辉

  话:022-58876851

  真:022-58876854

 

招标人:上海海事局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

联系人:张伟民

  话:021-66072711

  真:021-66072714

 

招标人:广东海事局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

联系人:周炳泉

  话:020-34298396

  真:020-34298300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

  编:100055

联系人:袁媛/葛凌冰

  话:010-63349109/9412

  真:010-633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