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委托招标单位: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办公用品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706-10410008N013
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1
|
复印/打印/办公纸类
|
详见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通知。
|
招标人所
在地
|
2
|
复写纸类
|
3
|
墨盒/墨粉/硒鼓/色带芯/色带架/碳带类
|
4
|
笔类
|
5
|
桌上办公用品类
|
6
|
资料管理类
|
7
|
电池类
|
8
|
垃圾桶/塑料制品类
|
9
|
塑料袋类
|
10
|
日用/劳保类
|
注:1.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详细品目(见第三章技术要求)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
2.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一年;
3.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开标日期:
2010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从
2010年6月24日起到
2010年7月14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本项目联系人: 孟瑶、杨陶 联系电话: 010-63349323、63349045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
1、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以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京内定点采购项目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7、近十年,未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发生过诉讼争议或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与不良记录的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3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