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 勘察设计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包件2 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12-0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包件2 入围范围:中核汇能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包件2入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可研报告编制及取得评审意见、光伏电站详勘(包括地勘、测绘)、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如规划建议、并网方案的建议等)、现场服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申报 QC 技术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专项验收)等。 包件号 招标编号 所在区域 预计总容量(MW) 包件2 0706-20400002N012-02 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河南、山东、河北、山西 约930MW
入围候选人公示信息: 排序 名称 中标价 资质 项目名称 价格 可研报告编制费 地形测绘 费用 勘察设计 费用 复杂地形系数α 农光互补系数β 渔光互补系数γ 1 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30MW及以下集中式项目及全容量分布式项目 100,000.00 37,500.00 300,000.00 1.2 1.2 1.0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50MW 120,000.00 55,000.00 1,110,000.00 100MW 180,000.00 90,000.00 1,660,000.00 200MW 200,000.00 120,000.00 1,630,000.00 350MW及以上 100,000.00 120,000.00 1,025,000.00 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 20,000.00 4,000.00 100,500.00 - - - 配套建设一座220kV或110kV升压变电站 50,000.00 7,500.00 217,500.00 - - - 2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30MW及以下集中式项目及全容量分布式项目 120,000.00 40,000.00 420,000.00 1.15 1.1 1.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50MW 175,000.00 60,000.00 550,000.00 100MW 240,000.00 99,000.00 840,000.00 200MW 290,000.00 200,000.00 1,300,000.00 350MW及以上 350,000.00 350,000.00 2,000,000.00 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 100,000.00 39,000.00 300,000.00 - - - 配套建设一座220kV或110kV升压变电站 150,000.00 40,000.00 450,000.00 - - - 3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0MW及以下集中式项目及全容量分布式项目 200,000.00 50,000.00 580,000.00 1.15 1.25 1.25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50MW 250,000.00 60,000.00 750,000.00 100MW 300,000.00 100,000.00 900,000.00 200MW 400,000.00 200,000.00 1,300,000.00 350MW及以上 500,000.00 300,000.00 2,400,000.00 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 50,000.00 10,000.00 250,000.00 - - - 配套建设一座220kV或110kV升压变电站 100,000.00 20,000.00 450,000.00 - - -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电话:010-63349286 传真:010-63373746 各有关当事人对入围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质询函向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询,逾期将不再受理。质询函包括下列内容:(1)质询提出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2)具体质询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下列质询将不被受理:(1)质询提出人提出的质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2)超出质询申请时效的;(3)质询提出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4)未提供与质询相关证明材料的;(5)质询的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质询提出人不得以质询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