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三个阶段。与此相伴随,国企改革大体上也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三个阶段。从党对经济体制理论探索的整个历程来看,关键问题是国有企业如何同市场经济相结合。党对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探索情况,直接影响或决定了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反过来,国企改革的自身要求和生动实践,也促使我们党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不断走向深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之路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邓小平南方谈话前夕,主要进行市场取向改革的探索;第二阶段是从南方谈话到十六大前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改革目标模式的确立和建立阶段;第三阶段是党的十六大之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国有企业(“国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党的十四大前后领导人讲话和党的正式文件中,交替出现。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营企业”修改为“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始终与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紧密相连。从二者的互动与关照中,可以回溯我们党何以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也会更加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何以任重而道远。
一、关于计划、市场的争论与国企改革的探索
“文革”结束后,面对当时人心思变、百废待兴的局面,党中央集中抓了两件事。第一是揭发和批判“四人帮”的罪行,稳定全国局势;第二是恢复和发展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快速恢复和发展经济的目标,在经济体制上表现为两种诉求:一是党中央希望尽快地恢复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生产秩序,加速发展;二是农村和企业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要求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
在财政很困难、发展要加速、改革要推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如何选择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呢?从笔者掌握的现有材料来看,我国新时期改革的起步,从党中央关注的层面来说,最早是从工业管理和企业管理这个当时较为急迫的问题入手的,但改革却首先在农村获得突破并取得成功。
改革原有经济体制的诉求,与当时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主要领导人的发展思路是合拍的。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报告提出,“一个国民经济新跃进的局面正在出现”。为了在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党的主要领导人提出,“要挽起袖子来干”,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提出了“二十三年设想”。在“二十三年设想”、“十年规划”(1975年1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制订发展国民经济十年长远规划的任务。之后,国家计委草拟了十年规划的初步设想。“文革”结束后,国家计委根据“二十三年设想”对“十年规划”进行了重新修订,1978年2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并同意了国务院提出的《1976年到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但该纲要草案后来并没有公布和下达。)的鞭策和鼓舞下,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既是现实的经济要求,也符合当时的政治需要。1978年,党中央派出了几路经济代表团到国外考察。作为经济改革的“侦察兵”,这些代表团在向中央汇报时,都强调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普遍感到,外国企业管理确实有些好经验值得借鉴,我们的上层建筑确实有不适应的地方。
基层厂矿的广大干部群众,也强烈要求变革现有的经济管理体制。1978年,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带领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的同志到江苏调查。在与十几个大厂厂长座谈时,厂长们指出了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强烈要求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一些厂矿的负责人尖锐地指出:“每次权力下放,总是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从来没有人想到要下放到企业。企业一点自主权都没有。管得这样死,经济怎能发展起来?”(转引自《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7—318页。)
1978年底,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著名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他从发扬经济民主的角度,着重谈了放权问题。他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5页。)在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上,李先念也提出“一定要给予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李先念文选》,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0—331页。)。简而言之,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是:下面企业有呼声,上面中央有要求,企业改革蓄势待发。
地处祖国西南的四川省率先而动。1978年10月,该省选择了六个企业作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试点。扩权改革得到了全国企业的热烈响应。到1979年年底,国家经委等部委确定的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1980年又发展到6600个,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参见周太和主编《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76页。)放权改革中施行的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由于企业基础不一,情况不同,“鞭打快牛”(有些企业因为原来指标先进,基数高,上缴多,利润增长较慢,企业得益少。相反,有些企业原来效益差,基数低,上缴少,利润增长较快,企业得益多。这种现象被企业批评为“鞭打快牛”。)逐渐成为普遍现象。为了体现平等竞争,党中央从1983年开始推行“利改税”。
与企业改革的缓慢推进不同,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出现了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特别是特区改革快速推进的“双轮驱动”。“双轮驱动”效应,使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新气象。这也倒逼国企改革加快步伐,催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更大突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和经济特区兴建以后,对经济改革中某些做法的担忧与争论仍旧存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的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同时指出,要将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企业“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本来在起草《决定》的过程中,原稿是“所有权同经营权分开”,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要加上“适当”两个字,改成“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从而弱化了“两权分离”这一提法的明确性。(参见谢明干:《〈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诞生前后》(二),《百年潮》2009年第12期。)
“两权分离”的提出,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施行和推广提供了理论支撑。在第二步“利改税”(1983年推行“利改税”时,中央给企业制定了高达55%的所得税税率,同时还要上缴利润调节税,税负过重抑制了企业的积极性。1984年9月,国务院决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试图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但效果不好,财政困难局面进一步加剧。)推行效果不明显后,承包经营责任制取而代之。
在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争论的背景下,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报告明确提出,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是实行两权分离的有益探索,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此后,承包制迅猛推广开来。
但企业承包制在施行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异议。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承包人谈判能力不同,人为地造成了企业的苦乐不均。从实际结果来看,企业采取短期行为的做法越来越普遍。1988年治理整顿开始后,我国经济增速下滑,市场疲软,企业销售不畅,“三角债”问题严重。到1991年末,国营企业出现了明亏、暗亏、盈利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困境如此,企业的承包制也就推行不下去了。
总之,无论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还是十三大提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从总的趋势上来看,都是我们党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引入并扩大市场机制的改革。改革效果虽有目共睹,但改革之路却充满艰辛。此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每前进一步,亦饱受争论之苦。在国内财政困难,企业扩大自主权的改革遍试药方而病根不除的情况下,形势迫切要求我们的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党,决不能走“全盘西化”的歧路;同时“开弓没有回头箭”,试图重回计划经济的老路也已绝无可能。我们党不可能在计划与市场的争论中永远踯躅、徘徊下去。尽快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已是形势发展对我们党提出的迫切要求。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1991年10月—12月,江泽民先后主持召开11次座谈会,研究讨论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以便为我国下一步改革明确方向。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更是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等重大问题上,迅速统一了党内思想,大大加速了经济体制改革新目标确立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改革目标,但我们党对于这一崭新体制的设计和构建上,也只能继续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当时党中央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抓紧普及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为了普及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江泽民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写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亲自作序。在他的倡导下,国务院有关部门还编写了一系列领导干部的知识读本,包括宏观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二是展开广泛的调查研究,为新体制的框架设计提供参考方案。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时我们党面临着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任务。宏观方面如宏观调控、分税制等;微观方面的最突出问题是公有制经济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活力不足。全盘私有化的办法是不可取的,俄罗斯激进的“休克疗法”已给我国提供了反面教材。如何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成为我们党必须攻破的难题。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途径,来实现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1993年9月29日,江泽民在中南、西南十省区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由以放权让利为主的政策调整转为企业制度的创新,以探索出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134页。)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构建了“一个基石、五大支柱”(“一个基石”,是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五个支柱”,是指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为改革的继续与深化提供了蓝图。《决定》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概括,在企业改革的思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决定》采用江泽民在9月底的提法,将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这种概括还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一些人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很明晰,就是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如果说这还不明晰,难道非要私有化才叫明晰?此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遇到的另一个比较大的阻力是,政府各部门间现有权力、利益格局的调整。
由于当时党中央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是进行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规模非常宏大。因此,当时一是精力顾不上,二是产权改革的压力太大,再加上产权争论非常激烈,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困难重重等因素,导致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难以推动。党中央为加快改革步伐,提出了“抓大放小”战略。“放小”基本上是成功的。但国有大中型企业处境困难,效益不断下滑。到了1996年头4个月,竟出现国有工业企业净亏损的局面。(参见王忠禹:《国企改革攻坚纪实》(下),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版,第830页。)学界所流传的“80年代企业的盈亏问题演变为90年代企业的生死问题”竟成为现实。此种局面的出现,固然有宏观经济环境变换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因素,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滞后,当为主因。这也说明,产权问题是绕不过的坎。只有实现体制上的突破,才能从实践中推动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五大就承担起理论创新的历史使命。十五大报告郑重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而为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报告特别强调,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针对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关于所有制的争论,报告申明,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针对国有经济比重不断减小带来的质疑,报告强调,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经济命脉,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增强的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进展艰难的现实,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报告认为,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能笼统地说它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报告还特别肯定了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为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实践正了名。
廓清了理论上的迷雾后,党中央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国企改革攻坚战,以实现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的目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世纪之交,面对经济全球化方兴未艾、信息化和新科技浪潮汹涌澎湃的形势,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企业“走出去”的大战略,这也对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提出了新的要求。到2000年末,国有中大型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并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我们党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竞争主体的工作胜利完成。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得以初步建立。
以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标志,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已从“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进入到“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理论问题,已进一步深化为“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社会主义”。(有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世界实践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17年苏俄成立到1992年,主要是搞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从199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开始,主要是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参见冷溶:《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求是》2006年第14期。)无论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宏观方面来看,还是从国企改革的微观方面来看,这一时期的经济改革均呈现出体制转型和变革中剧烈磨擦的特点。争论仍然存在,但国企改革并未因此而止步。总体而言,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这段时期的国企改革进入到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在此时期,一方面国企改革强烈要求并有力支持了体制改革的理论探索;另一方面,理论的每一次突破都极大地推动了国企改革的进程。由此,这一时期的改革也由此呈现出二者强烈互动的鲜明特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经济体制改革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又面临新的抉择。一方面,国内发展和国际形势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社会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迫切要求我们党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擘画未来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上。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六大报告也对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十六大后,中央和省、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设立,较为顺畅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从组织上实现了“政资分开”,体制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国企改革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标志着改革开始朝着更高的层次迈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决定》关于股份制和产权的新提法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决定》强调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提法为国企改革明确了方向。《决定》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提出,无论对公有制经济还是对非公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个极大的促动。从公有制经济的角度来说,它是对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理论探索的继续与深化。
各级国资委的设立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为后续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大大加快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步伐。2003年下半年,我国出现了重化工业投资的热潮。在原材料、能源等产业链上游处于优势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做大做强自己。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中央的部署,确立了当时工作的两大目标:一是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性;二是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到2010年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为更好地促进国企发展,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五大主要目标。
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其自身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得以迅速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于是社会上有些人提出,大型国有企业凭借体制优势和垄断地位,不断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所谓的“国进民退”现象。他们认为,尽管在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曾先后颁布过“非公36条”(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共计36条。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内容也是36条,又称“新36条”。),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依然狭小。2008年11月,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国家计划到2010年底约四万亿元投资的绝大部分项目都落在了大型国企手里。此外,某些行业国企还存在职工高薪酬、高福利,高级管理人员贪腐犯罪案件屡禁不止等现象。这都使国企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倍受关注。
我们知道,作为国有企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竞争主体一样,理应做大做强,这也是所有企业的天职。而国有资本在我国经济发展领域担负着重要职能(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明确,就是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概念问题。国有资本是国有经济的资本化形态,国有经济是国有资本的实体化,而国有企业则是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的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那么国资布局调整的困境在哪里呢?有学者认为,困境就在于国有资产的形式和体制上,应改革国有资产实现形式,一方面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另一方面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做强做大。(参见陈清泰:《国企改革转入国资改革》,《财经》2012年第13期。)换句话说,企业公司化改革未全部完成,是目前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布局未到位的重要原因。
国资布局科学调整的重要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完善经济体制的障碍与瓶颈,也越来越强烈地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定位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核心问题”的科学判断,既凸显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性,也顺应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国企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这就使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任务,显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上述“国进民退”的提法,就是把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中的暂时现象放大了,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完全对立起来了。更有甚者,有人认为只能“民”进不能“国”进,国有经济比重应该越小越好。这些观点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其实,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市场边界的不断拓展,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不是谁进谁退的零和博弈,而是应该呈现“国民共进”的双赢局面。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某些国有大企业的确存在着主业不集中的问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在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的过程中,国资与民资难免会发生磨擦,需要我们更妥善地解决。另一方面,我国的民营企业仍需要一个长时期的发展。某些重要的竞争领域,国资一旦退出,因为实力制约,民资一时未必进得来,而外资却能趁机大举进入,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这绝不是国人所乐于见到的。因此,国资不能退的领域坚决不退。而一些民资可进的领域,国资要调整也需有先有后,统筹兼顾。总之,我国的国企和民企绝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共同壮大的。
通过对最近十年来我国经济改革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后,我们不难发现,国有大企业特别是央企,无论从国资布局还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总的趋势是正在朝着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方向前进。到2012年5月,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改制面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72.1%。(参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求是》2012年第10期。)关于未来国企改革的走向,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国企正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形成两类国有企业:一类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定位于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另一类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这类企业要进行改革,变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十二五”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初定 国企将分公益性竞争性》,《人民日报》2011年12月14日。)
总之,在十六大后的这十年里,国企改革突出表现为我们党努力探索国有大企业与市场经济最终相容的方式。尽管发生了一些争论,但不容否认的是,国企改革不断推进。在宏观领域,国有资本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向,集中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微观领域,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此外,国资监管工作也有很大进展。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的逐步改善,我们相信,“国民共进、和谐发展”的局面是可以实现的。
四、小结
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剧烈的变动,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关乎改革成败。从体制变革和国企改革的互动轨迹中,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
其一,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求从实际出发不断解放思想。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主义的三大标志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无论改革涉及到哪一个标志,都会引起激烈的思想争论。改革前进的每一步,无一不是从实际出发破除旧的思想束缚,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经济体制改革究竟采取何种形式、何种做法,关键是要坚持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看哪一种形式或做法更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可以推定的是,未来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定是理论突破和观念更新的过程。
其二,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如何实现国企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国企改革从最初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到企业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再到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就其整个路径的选择历程来看,就是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相容的过程。当前,国有大企业改革仍然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改革顺利与否,将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建立起来。
其三,全面改革对党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回顾我国的改革历程,改革的难题呼唤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推动改革取得突破,这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发展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发展起来的问题,往往比不发展的时候更多。今后全面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不是降低了,而是进一步地加大了。因此,改革对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进一步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从而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本文章摘自《党的文献》。)